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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杭州市限购政策最新规定
【2017杭州市限购政策最新规定】 杭州楼市调控再次升级。3月2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限购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17年3月3日起进一步调整住房限购政策,包括扩大限购实施范围、升级非本地户籍居民限购和增设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等措施。 通知明确,限购实施范围在杭州上城(资料、团购、论坛)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基础上,扩大至富阳区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统一执行限购措施。 通知同时调整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房须提供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年限要求,由原有“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针对本地户籍居民家庭的限购措施,通知还增设“暂停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这是在杭州市在2016年9月19日实施部分区域限购以及2016年11月10日升级限购措施的基础上,对住房限购政策的进一步升级。